2006反洗钱报告发布 662家金融机构被处罚

【2007.11.05 21:24】 来源:解放网  
作者:李强



  下载:《2006年中国反洗钱报告》

  在反洗钱监管的高压下,我国的地下钱庄非法洗钱活动在过去一年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今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6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披露,2006年,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联合捣毁地下钱庄窝点70多个,涉案金额约30.31亿美元,缴获现金约合665.51万美元,冻结银行账户746个,涉及资金约合1972.1万美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2名,罚没金额折合人民币4144.28万元。

  报告指出,从近5年的统计情况来看,经过连续的重点打击活动,我国的地下钱庄非法活动得到一定程度遏制。其中,报告披露,200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协助上海警方破获新加坡人罗怀韬从事地下钱庄洗钱活动的重大案件。该案是历年上海地区破获的最大规模地下钱庄案件。经查,2004年到2006年4月,该地下钱庄在上海、苏州两地交易金额共计53.54亿元。

  《报告》指出,随着《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法规的生效实施,我国将反洗钱监管和义务主体范围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至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统一了本外币反洗钱管理,调整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的标准、路径、时间等内容。

  在资金监测和案件调查方面,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不断扩大反洗钱资金监测范围,共有296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实现了数据的联网报送,形成了覆盖全国银行业的监测网络。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可疑交易活动实施反洗钱行政调查1599次,向侦查机关移送涉嫌洗钱犯罪线索1239件。同时协助侦查机关调查涉嫌洗钱案件2750次,协助破获涉嫌洗钱案件100多起。

  《报告》也指出,由于经验不足、指导督促不够等主客观原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仍多专注于形式合规、主动性不够,经主观判断识别的可疑交易报告数量极为有限,可疑交易识别主要依赖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告标准,普遍存在“防御性报告行为”,报告数量巨大但情报价值不高。此外,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这些领域开展反洗钱监管还有许多工作待开展。

  如今,反洗钱现场检查已经成为重要的监管手段之一,央行在《报告》中披露,2006年起,大多数地区的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现场检查已经从追求反洗钱监管覆盖面的重“数”阶段,逐步过渡到强调反洗钱工作实效的重“质”阶段。2006年,对于金融机构的处罚力度适度调整,罚款频率和数额均显著回落,被处罚的机构仅占被检查机构的20%。

  据介绍,2006年共有725家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对337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全年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66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处以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罚款总额合计4052.23万元,被处罚银行机构数同比增长10%,罚款总额同比下降28%。

  2006年,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报送数量有了较大幅度增长,这一方面因为报送机构覆盖面扩大,另一方面是因为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力度增强。据《报告》披露,2006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本外币大额交易报告1.34亿笔。2006年,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人民币大额交易1.24亿笔,比2005年增长了21.78%。2006年,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外汇大额交易1023.59万笔,比2005年增长9.44%。

  2006年,可疑交易报告的接收已全部实现了无纸化和网络化。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的人民币可疑报告153.5万份,是2005年的5.42倍。此外,外汇可疑交易422.68万笔,比2005年增长112.51%。

  中国人民银行在对重点可疑交易信息进行行政调查后,属于涉嫌洗钱犯罪线索的,将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06年,共向侦查机关移送涉嫌洗钱犯罪线索1239件,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871.3亿元。移送线索主要集中在山东、广东、云南、新疆和上海等地。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共协助调查涉嫌洗钱案件2750次,配合侦查机关成功破获涉嫌洗钱案件100多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400多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指出,目前我国的反洗钱监管工作扎实推进。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反洗钱监管部门,完成对银行业反洗钱工作三年一次的滚动式现场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通过检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和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明显提高。

[发起辩论] [发表评论] [复制链接] [收藏此文] [我要提问] [打印]

相关新闻/评论
看过此页的网友也看过了
热门推荐
 
热点新闻
热门评论